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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以“三单一制”为抓手构建镇街职能体系

2021-03-30 11:09 作者:编办管理员  来源: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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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坚持问题导向,编制镇街权责、赋权、属地事项责任“三张清单”,建立镇街职责准入制度,着力理清镇街权责关系,构建起较为完善的职能体系,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以权责清单厘清职责边界,提升履职效能。聚焦破解基层工作中权责不清、运转不畅等问题,按照职权法定原则,梳理法律法规编制印发权力事项与行权责任“一一对应”、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清单》。《清单》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明晰、权责一体,让镇街清楚明白哪些权力应行使、哪些责任需承担,做到“心中有数、履职有据”,不断促进履职法定化、精细化、规范化。

二是以赋权清单精准扩权赋能,扩大管理权限。聚焦破解镇街有事无权、责大权小等问题,持续推进镇街扩权赋能。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编制《委托下放镇街行使行政权力事项基础清单》、《委托下放镇街行使行政权力事项自选清单》及《赋予镇街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通过委托下放和直接赋予的方式,将基层反映最强烈、群众意见最集中的环节和领域,且由镇街实施更为高效、更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的104项行政权力赋予镇街实施,并实行动态调整。《委托下放基础清单》《直接赋予清单》涉及事项66项,统一由镇街行使,《委托下放自选清单》涉及下放事项38项,由镇街结合实际自行选择具体承接事项,并一年一申报,区级相关部门分别委托,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是以属地事项责任清单明确区镇责任,规范属地管理。聚焦破解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责任甩锅等问题,认真梳理镇街属地管理事项及责任,编制印发《镇街属地事项责任清单》,明确镇街属地管理事项108项,并逐项明确对应区级部门、事项依据和主体责任、配合责任,其中属于镇街的主体责任61项、配合责任47项。通过明确谁为主、谁配合的主次关系和职责分工,便于区级职能部门和镇街分工合作、尽心履职,切实做到属地事项层级清、边界明、责任实。

四是以职责准入制度理顺条块责任,实现轻装上阵。聚焦破解困扰基层的工作转嫁、单向授予等问题,制定出台《镇街职责准入制度》,明确区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镇街承担,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形式将工作责任转移给镇街,准入工作职责按程序实行“双向认领”+“动态管理”,并与权责清单、属地事项责任清单相互衔接、组合发力,推动镇街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等主责主业上来,切实为镇街“松绑”“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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