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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持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021-04-13 14:16 作者:编办管理员  来源: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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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统筹编制资源,创新管理方式,梓潼县坚持“管理规范化、运行高效化、手段多元化”,转变编制使用和管理理念,妥善处理机构编制总量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管理规范化,把好机构编制使用关

一是建立“档案库、数据库”。为厘清机构编制脉络,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机构编制自查自纠,对全县各单位机构编制历史沿革文件进行全覆盖梳理和扫描,分门别类形成电子“档案库”;同时建立县、乡两级机构编制数据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随时精准把握机构编制及人员调整情况。二是优化编制使用流程。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及人员上下编程序的通知》,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用编审核程序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流程。三是做好审批前置把关。实行用编“月审批”制度,原则上每月20号前收集用编申请,当月下旬研究审批,确定编制使用核准原则,发挥机构编制部门前置把关作用。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沟通配合,了解申报单位的申请计划在审核完成后是否“实报实用”,对已审批的用编计划但未有效使用的,由申报单位提供说明予以“销账”,机构编制部门在取消用编计划的同时一并收回已开具的编制使用通知单,杜绝编制在计划中“空转”。

二、坚持运行高效化,赋予机构编制自主权

为最大限度用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按照“优化配置、精简高效”的原则,以机构编制核定与职能职责相匹配为目标,打破“一核定终身”的传统思维,充分赋予了乡镇机构编制自主权。以乡镇为单位,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方式,由乡镇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内,以“产业发展+工作运行+服务考核”为基础,综合提出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划分及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意见并实行动态调整。一是乡镇自主提出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划分意见。“两项改革”实施过程中,各乡镇根据实际提出16条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划分意见,包括:便民服务中心最高核定事业编制17名,最低5名;农业服务中心最高核定事业编制10名,最低3名;农民工服务中心最高核定事业编制4名,最低2名。充分采纳乡镇意见,采纳率达100%二是允许乡镇限额内自主设置直属事业单位。部分乡镇为加强幸福美丽新村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旅游、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工作设置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文旅融合服务中心等。

三、坚持手段多元化,打好机构编制“组合拳”

为利用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之间的关系,推动两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达到以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机构编制管理的目的,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两项”改革成果运用。为提高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的时效性、快捷性和高效性,根据改革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改革后未及时主动办理变更、注销事项的事业单位,下达督办通知,限定办理时限,同时抄送主管单位,积极有效推进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改革后,共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24家、变更登记505次,注销登记68家。二是强化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将机构编制核查与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相结合,同时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内容纳入县委机构编制专项巡察内容,通过核查,加大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影响力,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效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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