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市委编办着力构建“三防护”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2021-03-09 18:11 作者:编办管理员  来源: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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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加强机构编制监督和管理,市委编办着力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事后督办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形成统一规范、动态运行、监督有力的机构编制监督体系,以亮剑精神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执纪,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供纪律保障。

打好事前“预防针”,着力建好“防护栏”。坚持以“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目标,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树立机构编制法制观念。一是通过编委会、室务会、干部职工会、编办大讲堂等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同时,要求大家在会后发扬勤学慎思精神,继续深入学习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性文件,把握机构编制工作发展规律和目标导向。二是拓宽宣传教育渠道,持续推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党校、入单位。将《条例》纳入党校课程,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采取中心组学、专题学等多种方式深入贯彻学习,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程序。机构编制工作应按照《条例》开展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规定程序处理机构编制具体事宜,确保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置符合相关规定,适应机构履职需要。

做好事中“监测站”,着力筑牢“防火墙”。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市本级机构编制以及县(市、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一是以目标绩效管理模式规范日常监督。市委编办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对照机构编制工作要点,突出工作实绩,强化问题导向,制定了详细机构编制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内容要求和评分标准。充分发挥目标绩效管理的激励导向作用,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二是扎实开展了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按照机构设置审批权限,全面查找历史沿革文件,结合实名制数据系统,动态监测部门机构运行、编制使用等情况,真正做到“过一遍细筛子”,来一次“大清理”。三是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察、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并充分利用“12310”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公众监督机制,编织多方位的机构编制监督网络。

加强事后“跟踪看”,着力织密“防护网”。强化机构编制跟踪问效机制,坚持“问效结果要有实用性”原则。一是做好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整改台账统计工作。针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台账,严格按照机构设置权限及时采取对应整改措施。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违规谁自纠”原则,分类落实整改主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及时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基础着力减少问题存量、突出整改反馈、核查落实情况、加强动态管理。二是完善考评机制,针对存在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第一时间要求单位整改到位,并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下发整改通知、约谈责任人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性和权威性。三是加强多方协作,合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一方面加大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协作联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督促落实整改。另一方面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共享检查成果,尽可能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轻地方和部门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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