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绵阳市“精、优、细、强”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2021-04-13 10:22 作者:编办管理员  来源: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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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绵阳市委编办精心谋划、优化服务、细致审核、强化监管积极稳妥推进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全市3314家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报告公示工作,完成率达100%

一、精心谋划。一是202012月底,市委编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绵编办发〔202083号),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对象、时间、内容、流程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将网上名称管理工作与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相结合,建立需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和域名注册续费明细台账。三是主动与所属事业单位法人较多的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充分发挥举办单位的行业指导作用,督促其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与目标考核挂钩。四是根据报送进度将31日,318日及328日设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提醒日,对还未提交的事业单位法人分别发出提醒通知。

二、优化服务。一是整理了《年报报告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对各项证明材料行文规范、上传图片格式等提出了明确标准,上传至QQ、微信工作群,并在工作群内公示服务电话。二是通过集中网上指导、电话沟通的方式加强对年度报告工作的业务指导,由专人在线处理问题,及时在线一对一解答相关问题。三是针对绵阳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实际情况,采取定期通报、个别催办的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登记管理”新模式,每天定期整理公示数据,分别在QQ、微信等事登工作群中对已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督促未完成单位按时提交。四是将已撤销但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冻结操作,并要求其举办单位督促事业单位开展注销登记工作。

三、细致审核。一是安排专门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表、法人证书副本等材料进行审查。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的,通知事业单位按要求办理变更登记再进行年度报告公示。二是对栏目要素填报不准确或不全面的单位,通过电话、工作交流群等途径一次性注明更正方式,并指导重报或补全。三是对不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或故意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跟踪督查整改,促进事业单位法人依法规范运行。

四、强化监管。一是积极转变监管理念,以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为突破口,结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跟踪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将公示报送结果记录在案。二是加强与市信用办、市法院的联合,充分利用“信用中国(四川绵阳)”平台,对存在异常信息的事业单位,按程序推送至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打造“整链条式”事业单位监管长效体系。三是积极推广总结涪城、安州等地有效推进的有益经验,形成互联互通、共享共治、失信联合惩戒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管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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